手袋销售商“傍名牌” 山寨“LONGCHAMP”手袋70元一个
广州日报| 2015-05-22 12:08:00

广州市工商局昨公布一批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LONGCHAMP”、“CHANEL”频被“克隆”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直建)“LONGCHAMP”手袋70元一个,这靠谱吗?昨日,东莞市工商局官网公布了一批双打案件,其中手袋销售商“傍名牌”侵犯商标专用权案比较突出,“LONGCHAMP”、“CHANEL”等国际知名品牌频频被“克隆”成廉价商品,最低七八十元就可以买到一个。

手袋销售商“傍名牌”

市工商局昨日公布的双打案件信息显示,有多个服装店低价购进“LONGCHAMP”手袋直接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这其中有小型服装店零售的,也有大型批发商铺无照经营的。如李某经营的莞城艇艇服装店,从一上门推销的业务员手中以40元/个购进“LONGCHAMP”手袋6个,80元/个对外销售;王某经营的莞城乐洋服装店同样也是从一上门推销的业务员手中以40元/个购进“LONGCHAMP”手袋20个,并以70元/个对外销售;徐某在虎门镇大莹东方(国际)皮具鞋业批发城富一层西区293、295档无照经营,并销售带“LONGCHAMP”商标标识的背包、手袋。

同这些经营者明目张胆侵犯商标专用权不同,谢某经营的英旺手袋制品有限公司则利用“LONGCHAMP”品牌的名气,未经“LONGCHAMP”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生产销售与“LONGCHAMP”商标相近似的“LONGCHAMP EUR”商标手袋。

除了“LONGCHAMP”之外,“CHANEL”也是被山寨手袋傍上的一大品牌。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虎门镇裕隆小商品批发市场二层A39号铺位就查处了一宗侵犯“CHANEL”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查获带“CHANEL”商标标识手袋107个。

侵权者最高被罚款5万元

针对这些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市工商局采取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据介绍,执法人员均对这几家店铺库存的“LONGCHAMP”、“CHANEL”手袋、背包予以没收并销毁,同时还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侵犯“LONGCHAMP”商标专用权案件中,被罚款最多的是英旺手袋制品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生产销售“LONGCHAMP EUR”商标手袋违法所得超过4万元,市工商局没收的手袋数量达857个,因此对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另外,侵犯“CHANEL”商标专用权的经营者被没收、销毁了100个带“CHANEL”标识的手袋,罚款金额为1.2万元。

其他典型案件

白油、液压油以次充好对外销售被罚3万元

市工商局公布的双打案件中,还有涉及油品销售的。

其中,东莞市宏创润滑油有限公司把质量相对较差、价钱相对便宜的9罐特种白油冒充质量相对较好的某品牌液压油进行销售;把质量相对较差、价钱相对便宜的3罐液压油冒充质量相对较好的液压油进行销售。该行为被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产品货值金额21240元。

市工商局没收以次充好的9罐特种白油及3罐HF-268液压油,并对当事人销售产品以次充好的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

销售山寨“OPPO”、“VIVO”等产品被罚5万元

手机通讯配件行业也是商标侵权的一大重灾区。市工商局通报显示,徐某经营莞城渝渝通讯配件店未经“OPPO”、“VIVO”、“BBK”注册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对外销售假冒“OPPO”、“BBK” 耳机、充电头以及假冒“OPPO”、“VIVO”、“BBK”的商标标签。执法人员没收、销毁了该店库存的标有“OPPO”充电头等产品一批,“VIVO”标签1500个,“BBK”充电头、耳机等产品一批,并对其罚款5万元。

【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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