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七岁,平时喜欢溜轮滑鞋。今年三月的一天,小新独自在小区道路溜轮滑,突然一辆轿车迎面行来,小新为避让轿车却撞上了陈某放在小区道路边正在烧水的煤炉,煮沸的热水顷刻泼在小潘的双腿和臀部,皮肤随即红肿起疱。医院诊治小新双腿和臀部大面积烫伤。孩子的身心受伤和高额的医疗费,让家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小新的父亲以监护人的名义一纸诉状将车主王某、保险公司和烧水的陈某告上法庭索要赔偿。
事发后,交巡大队对三方责任进行认定,小新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陈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司法鉴定机构也对小新的烫伤进行伤残等级确认。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约谈双方当事人,依据责任认定和伤残标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两被告对小新的受伤均感愧歉,都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而作为原告监护人的父亲也认识到自己监护疏忽导致悲剧发生。经调解,王某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7万元损失,陈某当庭履行1万元赔偿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小区道路仅供交通活动,不能嬉戏、占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应承担好监护责任;小区居民则应保证道路畅通,不应随意占用道路;驾驶车辆在小区通行应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宋倩倩 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