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琼中县纪委对该县和平镇卫生院院长陈光雄、吊罗山乡卫生院原院长蔡燕红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陈光雄、蔡燕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于2013年8月,利用培训之机变相公款旅游。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琼中县纪委、县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陈光雄、蔡燕红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记者 李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