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新妙派出所为20余年无户口老人补录户口
区公安局 | 2015-05-23 09:36:01

    近日,新妙派出所为一注销户口20余年的老人王某补录户口,获得称赞。
    王某,今年58岁,原是新妙镇庆林村村民,年轻时因夫妻关系破裂离家出走到外地打工,并长期在外地生活居住,2011年其重返新妙。由于其长期在外,一直都没用到户口,但现王某年事已高,没有生活来源,因无户口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政策性补助,给其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新妙所民警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为其查阅户口本底册确认其身份信息,并多处走访为其查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最终呈报区局社区警务支队审批为其补录户口信息。17日,王某及家人携制作好的锦旗向派出所民警表达了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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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送锦旗致谢崇义派出所民警

      5月15日上午,受害人彭某为崇义派出所送来一枚印有“执法为民 一生正气,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民警的感激之情。

      5月6日15时许,在三中院大门口安检处,彭某和陈某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两人离婚案时,为孩子的事产生了分歧。在僵持过程中,陈某趁彭某不注意时,用左手卡住彭某的脖子将其拖行10米,并从口袋里拿出折叠刀划伤彭某的脸。彭某的母亲救助彭某时,被陈某划伤左手臂和捅伤腹部。接警后,崇义派出所民警齐越、徐安东立即赶往现场,将行为人陈某带回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教育。陈某对其恶劣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且同意支付彭某母女两人的所有医药费用和其他补偿费用。目前,陈某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整。

 

崇义派出所送轻生女子回家

      近日,一名女子在白鹤梁滨江观景长廊长江边欲轻生时,被好心群众救起并将其送至到崇义所。期间,女子紧闭双唇,一言不发。针对此情况,民警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思想工作。在民警的疏导下,女子说出了她家住在客运东站一带。民警刘诺言、李欣泊迅速驱车前往东站开展走访调查,将其成功交给其母亲张某。
      经了解,该女子姓李,南沱人,今年27岁,因家庭因素精神有些失常。民警告知其母亲要多安慰、关心李某、疏导李某,让其保持愉悦的心情,不要让其再次产生轻生的念头。张某对民警送李某回家表示十分感谢。

 

五岁女童思父母外出,南沱派出所民警及时送回

      5月9日,一小女孩独自从家中外出,想到涪陵找长期在外打工的父母。小女孩行走3个多小时后迷失了方向,坐在公路上嚎啕大哭。过路群众发现后,遂打电话报警。
      接警后,南沱所值班民警洪万良立即驱车赶到现场,将小女孩接到派出所,并买来糖果让其说出父母和她的名字。通过交谈,民警得知了小女孩母亲的姓名,并经过人口系统照片,确认了其母身份。随后,民警和小女孩家人取得了联系。接到民警电话后,孩子家人大吃一惊,说以为孩子还在家睡觉。当看到民警将孩子完好无损地送回时,其家人不停对民警表示了感谢。
 

罗云派出所通过巡逻防控破获刘某盗窃系列案。

    今年以来,罗云所坚持防范和打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强化巡逻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月7日23时,罗云所巡逻队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摩托车驾驶员在看到民警时,立即在较远处将车停下。凭借职业敏锐性,民警觉得此人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检查,发现摩托车上载有两袋鸡鸭,摩托车驾驶员刘某神色慌张,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突审,刘某承认了其盗窃行为,并已交待近十起盗窃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荔枝派出所强化校园安全检查

    为全力维护好辖区内学校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确保校园安全。荔枝派出所对辖区学校及校园周边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切实消除了校园内外的安全隐患。
    5月11日上午9时许,副所长邱之雨和社区民警一行,对辖区内部分学校的消防设施、值班保卫、食堂卫生、学生上下学的安保措施等情况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师生进行了座谈,为师生们介绍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逃生、自救的注意事项和急救措施,最后,安排社区民警对学校周边的文具商店、小吃摊点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对校园周边的各类隐患进行查处,努力为辖区学生、幼儿的上下学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和良好的治安环境。
 

刑警、反恐支队民警勇救溺水者引媒体关注

    5月14日22时许,刑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刘建、反恐支队民警王龙兴途经两江广场江边时,发现一19岁男子跳江自杀。此时,过往群众纷纷伸出援手,与民警合力将轻生男子救上岸,但溺水者已没有了心跳。针对此情况,民警并没有放弃。作为刑警支队法医的刘建懂得基本的抢救常识,遂和王龙兴果断对溺水者一起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在民警的坚持下,轻生者恢复了心跳,脱离了生命危险。后在群众的帮助下,轻生者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已康复出院。
    5月17日,重庆晨报04版以“生死五分钟”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同时,各大新闻网站也纷纷转载,获得网友大量的点赞、好评。两位民警的行为,充分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展现了涪陵警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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