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报纸在揭批央企高管腐败行为时,将F1称作“特殊爱好”,怒斥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出资8亿赞助上海F1大奖赛。
陈同海受贿总额2亿元,每天平均挥霍4万元,可谓罪不可赦,但赞助F1运动也被算作其罪状之一,似乎有些牵强。我国一些媒体的通病就是踩低拜高,贪官没出事前好言好语,老虎落网之日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所有屎盆子全都扣上来。
诚然,在《促进体育产业》和《足球改革方案》出炉后,国家力倡的体育项目是足球,习大大希望通过足球和拳击塑造国民性,提升民族凝聚力和尚武精神。奢侈运动并不是政府倡导的,但中央从来没有禁止任何一项运动,哪怕是被舆论贴上“贪腐”标签的高尔夫。
国务院第46号文件确立足球的改革核心地位,但同时也强调了体育多元化发展,其实二者并不矛盾,以足球带动所有项目的产业化升级,这才是文件的精髓所在。再者说,相比于经常与行贿受贿扯上关系的高尔夫,F1则要纯洁得多——这是一项关乎速度与激情的运动,也是一个国家汽车产业状况的缩影。
中石化赞助F1不能完全等同于烧钱,恒大足球的成功不也是以资本投入做后盾吗?如果说许家印、马云的介入性质与国企不同,那国安、鲁能、上港、舜天呢?企业因品牌宣传需要牵手F1屡见不鲜,爱国者赞助迈凯伦车队、联想赞助威廉姆斯车队,都是国内公司与F1结缘的例子。
的确,8亿不是小数目。你可以批评央企一把手决策荒唐、做法愚蠢,与F1合作换回的市场回报远不及天文数字的赞助费。但亏本赚吆喝也算市场营销行为之一,截止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证明中石化赞助过程存在违法行为,就算其中真的有猫腻,也不能归罪于F1本身。如果不划算的出血投资都算徇私舞弊,那足协高价签约卡马乔,鲁能砸钱越砸越差,该怎样解释?
中石化的“千万吊灯”荒淫铺张、令人唾弃,但作为石油公司赞助赛车大赛,可谓天作之合,并没有丝毫违和感,何况F1号称与世界杯、奥运会并列“世界三大赛事”,其提升“逼格”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
中国是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国,却没有过硬的技术能力,很大程度上是缺乏赛车文化,缺乏资金投入,缺乏在汽车顶尖行业平台(F1)上的追求所致。世界重要汽车工业国家,几乎都能在F1赛场展现实力,比如德国、日本、意大利、英国(美国是个例,就像美国人不喜欢足球,他们钟爱的赛车比赛是NASCAR、IndyCar)。唯独中国在赛车领域尴尬存在,没有F1车队,没有正式的赛车手,当然更没有引领行业的核心科技……
赞助F1不应该算作“陈老虎”的罪状,未能将投资效应最大化,倒是过失一件。——动不动就妖魔化一项运动,乃病态思维作祟,违背了“体育多元化”的中央精神。即便名声比F1差得多的高尔夫,政府也正朝着规范该行业的方向努力,而不是全面禁止。何必假反腐之名,伤害无辜的F1运动呢?(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