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送大奖”? 那都是骗局!
扬子晚报| 2015-05-25 12:00:31

家住秦淮区的市民刘大爷前几天收到一封寄到其工作单位的信函,里面有一张标题为“热烈庆祝三星电子成立20周年辉煌庆典活动隆重举行”的刮刮奖宣传单。刘大爷心想或许是因为自己买过三星的电子产品,有抽奖活动。刘大爷刮开刮奖卡,显示三颗星,然后刘大爷看了一眼兑奖单,傻眼了!三颗星对应的是二等奖,只有十个名额,奖金一百万元!正好,刘大爷家的儿子马上年底就要结婚了,一家人正为没钱买婚房发愁呢,刘大爷中的这一百万简直就是雪中送炭啊!

连同刮奖卡还附带了一张盖章的红头文件,是一份盖着“北京市国立公证处”电子红印章的“公证书”。同时附上了两位公证员的姓名、工号和照片,还有公证处监督专线。刘大爷乐得合不拢嘴,心想都有北京的公证处监督了,这还能有假,幸运终于降临到自己头上来了,便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家人。

刘大爷的儿子听到这个消息后,第一反应是“骗人的”,然而当看到带有公证字号、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书”的时候,刘大爷的儿子也有点半信半疑了。为了确认真假,刘大爷来到了南京公证处咨询。公证人员仔细看了刘大爷提供的刮奖卡和附带的“公证书”,立马就发现了好几处端倪:自称是北京的公司,确是从安徽蚌埠寄出的信件;“公证书”在字号、内容、格式等方面都有非常显著的错误。为了进一步解答刘大爷的困惑,公证人员现场拨打了114北京查询台查询国立公证处联系电话,结果查询台所提供的电话号码是“6”字开头的,并不是刮奖宣传单上所写的电话号码。随后向国立公证处核实该中奖一事,对方立马回复是骗局,“公证书”上公证员的照片是骗子下载的,印章是虚假的,建议报警处理。

■公证员提醒

《公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近年来骗子的花样层出不穷,甚至开始利用公证机构的公信力来行骗。公证员在此提醒大家,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多思考多求证,避免上当,有问题及时报警。

通讯员 李敏

扬子晚报记者 贾晓宁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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