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一度引发关注的北大“抄袭门”当事人于艳茹告诉新京报记者,5月22日下午,她收到北京市教委寄来的学生申诉答复意见书,对她的申诉请求,北京市教委未予支持。
去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发布一则公告称,于艳茹在该刊物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当时,于艳茹已从北大毕业。随后,北大介入调查此事,并于今年1月9日决定,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但于艳茹本人并不接受这个决定,向北大提出申诉。
今年3月,北大发布消息称,北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和讨论,决定维持原决定。
于艳茹转而向北京市教委提出申诉。今年3月18日,她请求北京市教委撤销北大的决定。
于艳茹称,受理申诉后,北京市教委曾给她寄去一封延期答复通知书,表示因情况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申诉答复意见,决定延期至今年5月24日前作出。
5月22日,于艳茹等来了对其申诉请求不予支持的答复书,她说,“本人不服北京市教委的答复意见,将继续维权。”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申诉答复意见书,如于艳茹不服本答复意见,摆在她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可在收到答复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人民政府或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二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接下来做何选择?于艳茹称,自己还需考虑。她已向北京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发送电子邮件,申请公开包括与此事相关4份会议记录在内的6份材料。(记者许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