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文件
涪陵府发〔2015〕42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14年度全区建筑业 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4年,全区建筑企业抢抓机遇,加压奋进,努力做大做强,积极创先争优,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涪府发〔2011〕118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区政府决定授予重庆武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群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吉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雷玉全、夏祥宁、况劼“2014年度涪陵建筑业发展功臣”称号,并分别奖励企业经营班子20万元;对荣获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重庆兴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奖励5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区建筑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拓创新、拼搏奋进,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3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检察院,区人武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