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日报》消息,近日,国务院第九督查组就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赴河北省进行督导检查,省政府党组成员吴显国、刘玉顺,省长助理尹亚力等分别参加汇报、现场督查或交换意见。
《四川日报》4月26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刘玉顺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委员职务。据了解,刘玉顺此前担任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茜)
刘玉顺同志简历
刘玉顺,男,汉族,1954年7月生,河北武邑人,197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河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二级大法官。
1972年8月后,在河北省武邑县工作,先后担任过公社通讯员,县财税局、县委农工部、县委办公室干事。1983年11月后,在河北省衡水地区行署办公室和邯郸市委办公室工作,曾任副科长、正科级秘书。1989年7月后,历任河北省邯郸县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1996年2月任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3年1月任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2005年6月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2006年2月任河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7年12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院长。2011年10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1年11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2年1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中共十七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