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贫困县考核不再唯GDP,减贫人口数量成主要指标;扶贫成效好的奖励,成效差的将被问责
今后,贫困县的“帽子”不好戴了——6月8日,记者从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根据新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试行)》,我区贫困县由主要考核GDP转向考核扶贫成效,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贫人口数量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并建立“减贫摘帽”激励机制。这种全新的贫困县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在我区还是首次。
“贫困县帽子虽不好听,戴起来却很‘温暖’,转移支付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等等,国家政策支持和部门对口扶持措施有很多。”一名贫困县领导这样告诉记者,“正因如此,有些地方出现了争戴‘贫困帽’和不愿摘‘贫困帽’的现象。”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了解到,截至2014年末,我区尚有538万贫困人口、33个贫困县。如何做到“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西扶贫开发任务仍十分艰巨。
据介绍,今后我区贫困县考核不再“唯GDP论英雄”,而是将贫困改善情况、精准帮扶以及公共服务与民生改善、生态建设等内容作为扶贫考核的主要内容,扶贫效果好的将通报奖励,扶贫效果差的要诫勉问责。为鼓励贫困县尽快脱贫,我区将贫困人口减少数量作为考核评价主要指标,年度脱贫人数在20%以上且返贫率控制在3%以内的贫困县,将给予考核加分。同时为突出可持续发展导向,取消位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凌云、乐业、凤山、东兰、金秀、天等、三江、龙胜8个县(自治县)的GDP考核,其余25个贫困县降低GDP考核比重。
为解决戴着“贫困帽”舍不得摘的现象,我区建立了贫困县退出机制。对提前脱贫“摘帽”的县,将退出贫困县序列,但原定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贫困县,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将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岗位调整。
“考核机制就是‘指挥棒’,上面考核什么,下面就集中精力干什么。”某贫困县扶贫办主任对记者说,“新的考核机制就是要引导贫困地区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如果你摘不掉‘贫困帽’,就有可能被摘掉‘乌纱帽’。” (记者/董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