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管理机构,乡政府成立由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和村(居)干部组成的联合管理小组,负责做好全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和院外治疗、康复等工作。二是普及防治知识,组织部门专(兼)职干部、驻村干部、村(社区)负责人、综治专干、精防医生、乡村医生及三级及其以上重性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共103人,参加区上组织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防治知识培训,以提高管理服务工作能力。三是落实监管责任,乡政府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残联、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居)干部、乡村医生分4个组对全乡33名三级及其以上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普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落实监管责任人,做好动态监控、预防救治等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