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推行建筑施工领域“事先防范”等制度,规范用工减少欠薪
4.5万建筑工年底将实名管理
农民工辛苦付出劳动,却拿不到薪酬。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成为各地的工作重点之一。珠海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记录建筑工人上岗以及工资发放的情况,做到“事先防范”;要求施工单位提前缴纳工资预储金和工资保证金,实现“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管”……记者日前获悉,珠海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建立了一套全周期的管理体制,为农民工的经济权益保驾护航,如今已取得一定效果。
实名系统已录入2580名工人信息
在珠海卓夫国贸金融中心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微蹲着身子,将眼睛对准安装在门禁系统的虹膜识别设备,“嘀”的一声,门禁打开,他们一一步入工地工作。与此同时,每个工人的考勤信息上传到珠海建立的实名制管理系统。
虹膜识别设备是珠海利用信息化手段落实建筑从业人员实名管理制度的一个手段。为应对建筑行业存在的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易发、企业拖欠工资等现象,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今年5月1日,珠海正式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这套实名制管理系统记录了建筑从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考核、上下岗考勤等内容,并与农民工的个人工资账号绑定,以此作为企业发放工资、建筑伤害保险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建筑工人通过安全生产培训后,借助虹膜识别设备、二代身份证以及“沃平安卡”手机一卡通设备等载体完成实名登记。在这以后,建筑工人无论上下岗还是接受安全生产培训,都需要通过“刷”虹膜或刷身份证完成验证,这些信息将实时传送至实名制管理系统。截至6月15日,珠海已录入65个新开工工地共2580个建筑工人的信息。
珠海卓夫国贸金融中心项目部经理尹军认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两大好处:一是便于劳务公司准确掌握工地人员上岗情况,以对各工种、年龄及技能劳务人员作出科学合理的调派,并制订公司未来培训与发展计划;二是有利于维护企业与工人的权益,减少恶意讨薪行为的发生。“实名制后,我们很清楚自己工作了多少时间,企业不敢少给和拖欠工资,我们维权也更有依据。”来自湖南的建筑工人唐伟红说。
在推动实名制的过程中,政府的监管作用也得以发挥。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董海光表示,政府部门随时可以查看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检查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工资欠薪等情况,强化对建筑工人、建设单位的监管,指导建筑业健康发展。按照计划,到今年年底,珠海将实名录入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约4.5万人)的信息,实现规范化管理。
两道“保险”预储金保证金双管齐下
如果说,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实现了对建设单位欠薪的“事先防范”,那么工资预储金和工资保证金则为务工人员上了两道“保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欠薪事件的发生。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珠海率先在全省建立工资预储金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于项目开工前在银行开设单独的工资预储金账户,由银行每月直接向建筑工人个人账户如数划转工资,以有效避免因建筑项目层层转包、违法转包所造成的欠薪“顽疾”。珠海明确,建设单位可以一次性将预储金划入工资预储金账户(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工程总价款的20%比例划入,市政基础设施按工程总价款的12%比例),也可以在开工前存入工程总价款4%,此后按施工进度分批划转。
值得一提的是,预储金账户由政府负责监管,专款专用,并设有预警信号。“如果施工单位超过一个月未发生工资划转,银行将向住规建局和人社局报告,监管部门可以提前介入,预防欠薪事件的发生。”珠海市住规建局市场科科长蒋卓辉告诉记者,此前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皆由企业自由支配,珠海将工人工资款独立于工程款并由政府实行监管的做法,有利于保证农民工的经济权益。
工资保证金是珠海预防欠薪事件的最后一道“武器”。珠海规定,施工单位需在银行开设单独的工资保证金账号,以此作为预防拖欠工人工资的专项资金。缴纳的标准因施工单位的资质而异,从3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
一旦施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将由人社局责令限期改正,施工单位逾期仍未支付的,由相关部门向开户银行出具相关的意见函,从企业缴存的工资保证金中支付,这将在短时间内解决农民工欠薪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南方日报记者 罗文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