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渝办发〔2011〕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重庆市开展重新征集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征集工作从2015年6月8日起—7月31日止结束。本次征集一是提高了申请入库条件。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包括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级高工/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或同等专业水平(指具有国家部委颁发的注册师执业资格并已注册)。二是设置了主评和辅评。申请人根据自己从事工作,在分类标准中选择三级类别相应的专业代码进行填报。每个专家可以填报的专业数不超过5个,其中主评不超过2个,辅评不超过3个。本次征集工作后,将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库评标力量、提升评标专家库综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