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局严厉查处旅行社违规行为
区旅游局| 2015-06-26 11:00:20

根据运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区旅游局于近日对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违规租用车辆运输游客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4月28日,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租用3辆隶属建峰集团客运分公司的无营运资质的大巴车运输游客赴南川旅游,被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四支队三大队和涪陵区运管处联合执法检查时查处。5月27日,涪陵区运管处对建峰集团客运分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区旅游局在获知相关信息后,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确有违反《旅游法》第四十九条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行为。6月19日,区旅游局依法对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理情况向区内各旅行社、门市部等单位作了通报,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规范签订包车合同,建立包车车牌、营运资格证号、线路牌编号台账,切实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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