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预防接种服务网络,理顺运行机制。根据全区实际情况,做好预防接种单位设置,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调查处置;按照规定配置足量预防接种人员,预防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开展疫苗接种。
二是加强疫苗接收和购进工作,完善疫苗管理。做好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供应、验收、在库检查、储运温度等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三是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接种服务质量。规范预防接种点和接种人员行为,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实施预防接种时对儿童监护人进行充分告知,做到知情同意。
四是做好预防接种宣传,规范宣传行为。客观、科学,具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通过开办“妈妈班”等多种形式,对孕产妇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受种者监护人的预防接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