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单位创建“中华诗词之乡”通过验收
重庆日报| 2015-07-05 14:00:34

本报讯 (记者 兰世秋 实习生 颜宏)6月28日-7月4日,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文朝一行深入我市彭水、涪陵、永川等地,就我市创建“中华诗词之乡”、“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7月4日下午,验收组成员及重庆市诗词学会相关负责人在江北区召开验收总结会。

据介绍,此次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单位分别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彭水善感乡、彭水郁山镇;创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的分别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委、彭水汉葭中学、彭水和平小学、涪陵区九中、永川区景圣中学。

验收组一行在彭水了解到,当地许多街道社区都建有诗词文化墙,刻写着宋代黄庭坚等古今诗词大家作品;涪陵区九中打造了精美的诗词文化长廊,创办了诗词刊物《采薇》;永川区景圣中学开展多种方式推进诗教工作……

李文朝表示,在重庆感受到了浓浓的传统文化氛围,8个创建单位在诗词文化的推广、诗教工作的推动上做了大量工作。经过严格的验收检查,8家单位均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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