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阳光管理”,实现政务、村务、事务和办事公开。二是落实“阳光服务”,优质办理计生“四证”。三是保障“阳光维权”,畅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建立网上咨询制度。四是塑造“阳光形象”,推行领导包片联系乡镇(街道)和干部联系村(社区)制度。五是实施“阳光特扶”,争取到财政资金25万元为全区1045名计生特困家庭成员购买意外伤害及疾病住院补贴保险,落实特扶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