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乐乡人大新《环保法》学习宣传近日,同乐乡人大组织主席团成员和部分区乡代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和部分企业业主学习新《环保法》。乡人大主席田景林结合区上新《环保法》培训会内容组织与会人员原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参会同志一致认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人民代表更应该带头加大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和落实,自觉监督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环保工作。会后,所有参会代表视察了同乐乡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并对建设提出了意见。同时,乡人大办还通过短信向全乡人民代表发送新《环保法》内容摘要5期,制作宣传标语15份,利用赶场天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送宣传资料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