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委“四举措”做好整村脱贫交通项目建设
区交委| 2015-07-21 10:05:51

为有效推进脱贫村建设,开展好扶贫村交通项目建设,推动全区整村脱贫工作开展,力争在全市率先摘掉贫困帽。区交委将对全区63个贫困村进行交通项目建设(村道路硬化、整治村道路、新建社道路和整治社道路),涉及道路硬化、整治、新建共310条、总长631.1公里,总投资7784.61万元。

一是明确建设任务,及时下达计划。整村脱贫交通建设项目,由区政府随其他项目一并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下达建设计划同时明确其资金来源。

二是公开公平公正,搞好招投标工作。公开招投标,严格按涪府发[2013]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争性比选、集体决定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三是加强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全区扶贫村交通项目的村道路硬化及村道路整治工程按《涪陵区农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由交委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监督。

四是做好工程验收,收集相关资料。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村道路硬化及整治项目按《涪陵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由区交委组织验收。社道路新建及整治工程由各乡镇、街道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报区交委、区扶贫办备案。村道路硬化及整治工程竣工资料按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工资料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社道路建设及整治的资料可参照撤并村通达工程资料要求进行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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