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关闭一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4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坚决进行关闭。
二是搬迁一批,对11户烟花爆竹仓库设置在场镇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户实施仓库整体搬迁,新设立的仓库落实经营户轮流值守,并安装视频监控,终端接入安监办办公室;
三是分流一批,在2017年年底以前,场镇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向村居分流。从而真正达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两全面一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