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提供优质司法促进新农村法治建设
区法院| 2015-12-03 11:36:02
涪陵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在人民调解、巡回审理、涉农执行、诉讼服务方面下功夫,以优质司法服务为涪陵新农村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加强诉前介入,指导人民调解。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在村委会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托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干部,着力构建村社调解网络,加强诉前介入和指导。在各村社设立法治指导员对口指导,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指导调解技巧,引导制作规范法律文书。将农村常见的涉及婚姻、家庭、土地、赔偿等纠纷,收集整理案例,摘录法律规定,形成书面材料供调委会参考。加强个案指导,提升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今年来,各人民法庭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和指导调委会处理各种疑难纠纷650余件,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培训16次,邀请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干部旁听庭审23次。

瞄准特殊时段,加大巡回审判。依托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站、期日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服务农村当事人。瞄准春节农民工返乡潮、春耕期、秋收期等特殊时段,实行弹性工作制,充分利用周末及节假日时间集中开展移动立案、巡回审理、就地调解等系列活动,全力保障农村生产顺利开展。今年来,各人民法庭在农忙时段以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形式开展巡回审判案件达330余件,开展上门立案120余次,针对农民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土地承包等问题提供上门法律咨询服务240余次。

完善机制建设,注重涉农执行。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涉农案件,建立专门台账,查根摸底,确保最大限度、最短时间执结。构建涉农案件执行联动机制,依托地方党委政府,对恶意欠薪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利用该院在各乡、镇、村选任的执行联络员和村干部,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财产。加强涉农案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及时限制高消费等。今年来共执结涉农案件1100余件,执结标的额8450余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65以上。

开辟绿色通道,优化诉讼服务。建立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农类型纠纷,加强与当地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沟通协商,形成维权合力。全面推行诉讼风险提示、诉讼引导等便民措施,普及案件基本信息查询二维码服务,快捷实现网上预立案、网上公告、文书及基本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克服农村当事人交通不便。对涉农案件当事人简化司法救助程序,适当放宽诉讼审查。

(邹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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