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向公交车乘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记者 何乾健 摄
交巡警向市民宣传安全知识记者 何乾健 摄
12月2日,是第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当天,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走上涪城街头,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交通知识宣传。
当日上午,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合区驾协、公交公司等在涪陵体育场外广场开展交通知识宣传。在现场,通过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知识宣传片,向群众发放122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详细向市民讲解危险驾驶的危害,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一幅幅交通事故照片,就是一个血淋淋的故事。”在展板现场,驻足观看的一名张姓驾驶员表示,今后一定要文明驾驶,主动遵守交通规则,并在签字板上签名拒绝危险驾驶。
据介绍,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追逐驾驶、吸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闯红灯、违法抢行、占道行驶等。自201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以来,已陆续围绕遵守交通信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7类违法等主题组织开展了宣传,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众认知度不断提升,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交通安全问题,共同建设汽车文明。
据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结合“122”交通安全日,将开展上街头进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和交通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倡导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首席记者 洪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