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检察官有义务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重庆晨报| 2015-12-08 11:38:01
莎姐故事

莎姐检察官有义务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覃俭设计了《家长告知书》和《家长承诺书》的两书制度,让家长也积极参与对孩子的帮教和监管2015年12月8日 星期 重庆晨报

市检察院、重庆晨报联办

人物介绍:覃俭,女,47岁,涪陵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莎姐检察官”覃俭为孩子们普法。

■成绩

覃俭从检20年,从事未检工作5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案涉及300余人,无一错案。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所在未检科被评为重庆市巾帼文明岗、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评价

涪陵区团区委副书记张浩特:覃俭热爱未检工作,敬业、亲和力很强,她担任多所中学的法制副校长,热心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活动,深受青少年的喜欢。涪陵区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获得的荣誉很多,她功不可没。本报记者 钱也

在涪陵区检察院未检科办公室,“莎姐”检察官覃俭坐在办公桌前,将书信装在绘有向日葵的“莎姐”信封里,这是给被羁押未成年人的一封手写的书信。在信里,“莎姐”检察官写上鼓励的话语,希望孩子们能早日走出阴霾。

“两书制度”让家长明白孩子状况

从事未检工作的5年时间里,覃俭办理案件无数,小郭是其中一个让覃俭印象深刻的孩子。2012年,15岁的小郭因涉嫌抢劫,案件被移送至涪陵区检察院审查批捕。

“莎姐”检察官覃俭负责办理此案,经了解,小郭不久前随父母从外地来到涪陵,初三辍学,父母经营小生意,平日对他管教不多。渐渐地,小郭和社会上的“兄弟伙”玩在一起,时常夜不归宿,父母的劝导也听不进去。直到有一天,“兄弟伙”想去找点儿钱花,两人来到学校门口,对学生进行抢劫……

在看守所里,这个瘦瘦的孩子看到穿检察制服的覃俭,低着头怯怯地不敢说话。覃俭喜欢看书,为缓解小张紧张心理,便问小郭:“平时看什么书?”小郭小声说:“都是瞎玩儿,很少看书。”说到事发经过,小郭很是后悔,噙着泪说:“我去拃场子,没想到这么严重。”

覃俭多次走访小郭的家、社区。“平时忙着做生意,对他的管教实在是少。”郭爸爸很是自责。作为一名母亲,覃俭告诉郭爸爸,小郭正值青春期,要正确引导,不要疏于管教,不然很容易走歧路。“孩子的路还长,一定要多读书。”覃俭给小郭推荐不少励志类书籍,小郭拿着书单,感动地说:“覃孃孃,你比我父母对我还上心。”小郭下决心,删掉了以前“兄弟伙”的联系方式,换了手机号,潜心学习,与“过去”告别。

“惩罚不是目的,挽救才是宗旨。”综合全案案情和社会调查情况,“莎姐”检察官覃俭认为,小郭是初犯、从犯,已经取得受害人谅解,涉案金额较少,情节轻微。最终,涪陵区检察院对小郭作出微罪不起诉的决定,并进行帮教。

帮教期间,小郭有什么事,父母都会主动找到覃俭,和她商量。覃俭在空余时间,也会和小郭交流最近读的书,谈谈最近的感受。“覃孃孃,帮教期到了,我想去学平板电脑制作。”覃俭主动为他联系学校,见小郭学得认真,覃俭很欣慰。

不少家长误认为,不捕不诉就表示孩子没问题,于是覃俭设计了两书制度,即《家长告知书》和《家长承诺书》。目的是释理说法,让家长了解孩子的涉案情况、社会危害及适用法律,然后参与到对孩子的帮教和监管中。郭爸爸也收到了《家长告知书》并签下《家长承诺书》,表示以后一定会多关心孩子。至今,覃俭已发出家长告知书52份。

做志愿者让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

作为一名“莎姐”,对千千万万的孩子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他们远离犯罪、健康成长。覃俭在未检的道路上前行多年,她认为,这条路还很长,因为孩子是一辈子的事业。

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是6至12个月。覃俭积极思考让涉罪未成年人在短时间内回归正常学习生活的帮教方法。她与涪陵一家交通便利的养老院多次联系,后来这家养老院被确定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固定义务劳动场所。检察官和养老院管理人员,在不泄露未成年人个人情况下,共同对其进行考察,及时交换情况,让帮教更有实效。为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学习,覃俭利用周末时间带领他们到养老院做志愿者,了解他们思想状况,促使他们从关心、帮助别人开始,学会积极向上。

不仅如此,针对家在外地的涉案未成年人,覃俭还首创了“异地接力帮教”,与未成年人住所地的“莎姐”检察官共同协作进行接力帮教。“爱孩子是母亲的本能。”覃俭说,“莎姐”让冰冷的法律变得有温度,误入歧途的孩子只是暂时迷失方向,将他们引出来健康前行才是“莎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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