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分局网站、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相关政策法规,阐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医疗机构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义务,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认识,强化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开展培训,提升监测能力。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抓好监测人员的培训,组织区中心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3家监测哨点单位以及各医疗机构参加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提升培训,系统学习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法规、化妆品皮肤病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监测人员的监测能力。
三是强化沟通,提高业务水平。会同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深入辖区哨点医院开展调研,就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探讨,指导哨点单位做好监测工作,为下一步更深层次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是严格管理,确保报告质量。印发了《关于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职责分工,要求各监测哨点严格按规范填写报表并上报,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截止目前,全区共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6例,已完成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规定任务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