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委“四规范”程序推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 2015-12-17 11:04:00
一是规范申报审批程序。根据扶助对象申报条件,按照村级出意见、乡级初审、区级审批的程序,坚持街镇入户查验、区级部门下乡复核、复杂案例入户调查,对未纳入扶助范围的申报人员,送达《不予纳入计划生育扶助告知书》,保障扶助公平公正。二是规范奖励扶助执行程序。严格按照政策口径开展对全区历年奖励扶助对象享受养老保险情况核实工作,全年清理因农村居民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出奖扶248人,因转户居民享受城镇待遇且5年过渡期退出奖扶4393人,因死亡退出奖扶188人,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三是规范执行年审程序。出台计划生育扶助年审制度,每年1月至11月对扶助对象死亡、子女数增加、户籍性质变化、养老待遇、户籍迁移等情况开展审验,一人一册,采用现场查验、上门验证、社保比对等方式,方便群众开展年度资格验证,确保计生扶助资金规范使用。四是规范扶助资金发放程序。建立年审经办人签字负责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双人签验,区卫生计生委不定期抽查检验各乡镇年审工作质量,将抽查结果纳入区级对乡镇年度考核,杜绝盖“人情章”、弄虚作假,保障资金发放公开透明。

2015年,涪陵区兑现计划生育扶助资金2184万元,无举报或者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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