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榨菜产销暨质量整顿检查通报
区榨菜办| 2016-01-07 10:30:03
涪陵区2015年度榨菜产销暨质量整顿工作检查考核和第四季度榨菜质量整顿检查通报 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由区榨菜办牵头,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抽调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2015年度榨菜产销暨质量整顿工作检查考核和第四季度榨菜质量综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区25个产菜乡镇和39家榨菜生产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和第四季度榨菜质量综合执法检查。 此次考核、检查严格以《涪陵区2015年度乡镇街道榨菜产销及质量整顿工作考核办法》(涪榨办发[2015]18号)为依据,对25个产菜乡镇街道(含涪陵新城区)的榨菜产销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量化打分;同时对39家44户榨菜生产企业产销经营、产品质量、食品卫生、安全生产、企业管理、废水治理、商标使用、加工用非碘盐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执法检查。

从考核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较好。一是各产菜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榨菜产业发展,着力抓好榨菜产销及质量整顿工作,质量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日常监管资料详实,情况汇报详细。二是绝大多数榨菜生产企业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坚持索票索证;“两盐”管理规范。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部分企业重质量、轻管理,特别是一些小榨菜企业质量安全“六项制度”、“两本台账”未建全完善,主体责任未落实,有待进一步整改,职工未坚持着工作装上岗;二是少数企业各项记录不完善,不能提供原辅料、添加剂购进及使用的原始凭证记录;三是个别企业空池未能及时铺装防护网,有的防护网与空池边缘有较大缝隙,存在安全隐患。四是一部分企业化验室形同虚设,药品过期未及时更换,未坚持开展产品出厂自检,未保存各批次产品出厂样品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数已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乡镇榨菜管理部门和食药监所(办),安排专人进行督查,整改到位,并上报整改情况。

通过此次考核检查,督促整改,有力推动了榨菜产销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此次考核检查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企业,已推荐上报区政府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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