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石镇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相关要求,邀请辖区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干部职工120人,采取“一述二评一公示”的方式,对镇属部门、村(社区)“两委”和区级派驻部门负责人60人,开展了述责述廉评议活动。“一述”:镇属部门、村(社区)“两委”和区级派驻部门负责人,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分别向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干部职工进行述责述廉。“二述”:一是由镇领导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分别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二是由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干部职工,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分别测评。“一公示”:述责述廉评议结束后,镇纪委将根据述责述廉对象测评结果以党委文件的形式下发各部门、各村(社区),并将测评结果在镇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