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总额控制“四确定”。确定控制对象,对全区64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总额控制管理;确定控制额度,将基金总额盘子等各项考核指标全部纳入总额控制管理范畴,年终一次性清算;确定推进日程,严格执行“两上两下”程序,本月底前全部签订服务协议;确定原则思路,由医保主管部门提出基金分配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实施。 二是基金监管“五管理”。运用网络监控系统加强审核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监督检查和现场管理;加强基金运行中违规违纪、隐患苗头等风险预警分析管理;抓好操作培训管理工作;强化定点机构服务管理。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