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沱镇“三加强”做好天然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
南沱镇| 2016-02-02 10:30:00
为切实加强南沱镇渔业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南沱镇细化措施开展2016年天然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

加强宣传力度。一是利用微信、QQ工作群等发布禁渔范围、时间和禁渔内容,扩大知晓度;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镇辖渔业船舶船主发送禁渔期管理工作信息88条。二是在镇辖码头分区域集中召开渔业船舶禁渔期宣传工作现场会3次,切实要求在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进行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把禁渔期相关规定落实到每位船主。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对镇辖餐馆、农家乐等40余家餐饮行业及农贸市场进行实地走访,告知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共制作发放通告200余份。

加强管理力度。一是要求渔业船舶在指定地点集中停泊。二是要求渔业船舶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停泊地,禁止违规载人、载货和其他航行。三是要求渔业船舶渔具一律打包封存。四是要求渔业船舶应急救援设备务必保持良好状况。

加强检查力度。一是落实专人对辖区码头开展渔业船舶检查,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捕捞、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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