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海事处认真开展客渡船跟船检查
区海事处| 2016-02-19 18:00:04

为认真加强客渡船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长江局、重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涪陵海事处白鹤梁执法大队认真落实客渡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渡运安全。

2月18日,涪陵海事处白鹤梁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派出执法人员乘“海巡12154”艇对萝卜市“涪州8”客渡船进行跟船检查。着重查看了驾驶员渡船的航行行为是否规范、签字发航人员是否在岗、AIS设备、甚高频无线电话是否正常使用、《渡船日志》、《航行日志》是否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紧急疏散”等应急演习是否按规定开展等。执法人员了解了旅客流量流向,叮嘱船员要控制好旅客人数,认真执行穿(拿)救生衣规定,严禁旅客站立船头和翻越栏杆,维护好旅客上下船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海事执法人员要求渡船经营人和船员:一是要按渡船斑马线航行,规范渡船航行规范行为,准确通报船舶动态,按规定鸣放声号,防止开“哑巴船”;二是航行中要加强了望、谨慎操作、主动避让,不得横越和抢航顺航道行驶的船舶;三是要密切关注恶劣天气气况,把好签字发航关,严禁冒雾航行、超载渡运;四是认真落实渡船116机制,执行好首末班报告制度,船员要严格履职,不得漏岗擅离职守,确保渡船适航、船员适任,渡运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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