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监局打击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
区卫生监督执法局 | 2016-03-03 10:31:30
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完成打击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专项行动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组织力量,于2016年1月-2月,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为期2个月打击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分别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案件线索,各科室按片区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美容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2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台次,共检查美容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院57户。其中,美容医疗机构4户、生活美容院53户。

此次专项中,涪陵区未发现美容医疗机构违法使用透明质酸钠和生活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也未发现使用假、冒、伪、劣和未经注册证及生产经营企业无资质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线索。

透明质酸钠,中文别名玻尿酸钠,消费者通常称玻尿酸,具有一定的美容作用,注射透明质酸钠,是一种行医行为,对施术者有较高医学要求,只能在具备医学美容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否则容易受到伤害。区卫生监督执法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应到注射透明质酸钠美容,并确认所使用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遇违规现象,可及时向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举报,电话8786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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