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镇政府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由工商所、派出所、财政办、监察室等部门组成的微型企业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清理工作。二是清理摸排到位。对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并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微型企业逐户进行清理,共清理出符合条件微型企业193家,涉及全镇10个村(社区)。三是宣传解释到位。召开清溪镇微型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时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各村(居)逐户开展宣传,向全镇所有微企法人宣传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目的意义、范围内容、工作要求,让微企法人心中有数、积极配合。四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谁清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小组各个工作人员责任,扎实有效推进。五是纪律要求到位。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是非主观故意、后果不严重的,以规范整改为主;对骗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主,督促其限期退还,如不退还的,统一由公安机关处理;涉及党员、干部的,镇纪委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