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人民法院按照服务法庭、建设法庭的思路,坚持打基础、重服务、强内功、抓管理,强力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创新推广的期日法庭成为享誉涪陵的民生工程,马武法庭成功创建市高法院“首批示范民生法庭”, 1名人民法庭法官因业绩突出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一是优化区域布局,缩短服务里程。积极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期日法庭工作点、流动巡回法庭为辅的法庭布局模式,优化人民法庭的区域布局。综合涪陵人口数量、交通条件、乡村经济发展状况等基本因素,分别在涪陵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和里外两圈设立8个人民法庭。同时,以人民法庭为基点,在各法庭外围设立12个期日法庭工作点,填补未设法庭的司法服务盲区。该院人民法庭和期日法庭工作点在涪陵各乡镇覆盖率达100%。
二是明确职能定位,参与基层治理。灵活运用观摩庭审、以案释法、大会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乡村普法宣传。在各村社确定法治指导员,整合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便民联络员、人民陪审员等多方力量,构建村社调解网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立与乡镇党委、村社组织对接联系,帮助分析辖区群发事件和重大纠纷隐患,积极从法律层面为地方建设提供咨询意见。2015年来,各人民法庭协助当地政府处理疑难纠纷270余次,指导人民调解950余次,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48次。
三是升级网络服务,普及科技便民。在珍溪法庭引入市高法院针对农村基层研发的新型审判设备,巡回审判庭审全程移动录音录像,“数字化”巡回办案16件。为各人民法庭统一印制二维码诉讼指南展板,指导农村当事人利用手机扫描查询各类诉讼服务事项8300余次。对外公布涪陵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的网址及二维码,大力推广12368服务平台,引导当事人利用网络平台查询开庭公告、裁判文书、案件进度。
四是强化软硬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物质装备保障,在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优先保障人民法庭。完成6个人民法庭审判大楼新建任务,占地总面积达4621亩,并积极争取新妙、清溪两个法庭的审判办公用房建设工作,目前已协调当地政府完成选址工作。加强法庭信息化建设,各人民法庭数字化审判庭实现全覆盖,配备远程电子签章系统、案件查询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实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和自动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