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委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区交委| 2016-03-18 11:31:17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3月15日,涪陵区交委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重点区域宣传。组织人员在高笋塘、易家坝、客运中心、西客站等重点区域,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共发放法制宣传单285份。

二是摆摊设点宣传。在易家坝和客运中心设立了法律宣传点,“点对点”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面对面”解答群众疑惑30余件。

三是展板画册宣传。在人群密集区域,通过展板、画册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展板的内容以法律法规要点为主,画册的内容以典型案例为主。

四是交通执法宣传。发动运管、港航、路政等交通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中,向运输企业、运输业主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引导他们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安排50名交通执法队员分赴龙潭、新妙、焦石、珍溪等乡镇,利用执法车开展广播宣传,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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