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如今,打假已经呈现出职业化的特征。以广州市为例,法院受理的消费维权类官司,80%甚至95%以上是由职业打假人发起。其实,全国大多数地方的法院,类似的案件都呈现出上升趋势。原因就在于,法律的完善和补强赋予了职业打假人更多的盈利空间,从而吸引了更多打假人加入其中。
涌现出如此众多的职业打假人,一些人认为无疑是好事,有助于净化消费环境和市场风气,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遁形。从表面上而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对于售卖假货的不法商家而言,无疑具有极大的震慑作用。更何况,对打假个案的审视,对消费者维权具有导向作用,使消费者们懂得了如何维权,如何索赔。然而,仔细想想,打假呈现出职业化、专业化的特征,其所产生的价值和意义并不过于乐观。
众所周知,对于职业打假人来说,其首要的目的在于获得可观的利益收入。那么,这就预示着,市场流通的假冒伪劣商品越多,职业打假人的收入越可观。对此,“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曾表示,“现在的职业打假与正义没什么关系,其实是一场商业交易。”职业打假人拿到高额赔偿后,并没有相应的监督力量促使企业“改邪归正”,利益受损的厂家多半会变本加厉地生产假冒伪劣品。
其实,职业打假人的泛滥容易引发“劣币驱除良币”效应。假冒伪劣商品过多,必然会催生维权案件的增多,但很多时候职业打假人的目的并不是终结假冒伪劣商品,而是从中赚取利益。如此,可以看出在打假力度越来越大的当下,假冒伪劣商品并没有变少,出于造假暴利的考量,假冒伪劣商品反而可能越来越多。这就表明,目前的市场尚缺乏“自净能力”,与销售合法正规商品相比,制假售假的利润空间无疑具有更大的诱惑性。
毋庸讳言,诉讼维权具有滞后性,打假具有职业化的属性,而假冒伪劣商品越打越多,佐证了当前消费市场维权掣肘依然存在。出于净化消费市场的目的,我们还是应该反思当前的维权盲点,努力减少假冒伪劣商品,提高大众维权意识和水平。从这个方面而言,距离市场监管的发力、法律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强、维权门槛的降低等等,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刘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