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威铭 摄
5月24日,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牛奶”事件,广西柳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牛奶”事件,广西柳州市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官方拟对涉嫌违法生产食品的红日奶牛场处以没收违法产品、设备,罚款31.49万元,并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通报称,柳州市红日奶牛场前身为铁路牛奶厂,该企业于2007年4月取得乳制品生产资质。2010年10月,该企业不再申报乳制品生产资质,其生产资质变更为饮料(蛋白饮料类、可生产含乳饮料),延续至今。
5月10日,柳州市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该市红日奶牛场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共生产10个品种的产品,其中,甜牛奶饮品、草莓酸奶、红枣原汁酸奶饮品、双皮奶、椰子奶、茶禅一味奶茶等6个品种的产品属于许可范围内生产的含乳饮料,酸牛奶、鲜牛奶、纯鲜甜牛奶3种乳制品和茶禅一味红茶共4个品种的产品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此外,还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标注过期失效生产许可证号的违法行为。
经初步调查,该企业与柳州市46家幼儿园有业务往来,已查明3个品种进入幼儿园,这3个品种库存产品抽样送检显示,在总砷、铅、铜、苯甲酸、蛋白质等13个检验项目中,有12项符合规定指标,蛋白质一项不达标,未检出有毒有害物质和非法添加物。进入幼儿园的产品为许可范围内的含乳饮料,并不是通俗所说的“毒牛奶”或是“问题牛奶”。
鉴于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对其处以没收违法产品、设备,罚款31.49万元,并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协助对该案开展调查。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林卫表示,通过此次事件,反映出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队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经验不足,还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整体能力。他表示,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过程质量监管和加大检查频次,特别是要加强学校(幼托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民群众“舌头上的安全”。
当日的通报称,近年来,该市未收到医疗卫生机构、家长或幼儿园关于饮用乳制品或饮料出现群体性不适症状的报告或投诉举报。(周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