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省出台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 缓解看病难
新华网| 2016-05-31 10:32:38

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韩家慧)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合理配置医疗资源,2015年国务院印发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我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据记者初步梳理,全国范围内已有22省份出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分别是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深圳、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黑龙江、青海、新疆;同时吉林、山东、天津、湖南、贵州、宁夏等6省份逐步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 县域内就诊率达90%

目前我国的就诊现状是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为缓解看病难题,实行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迫在眉睫。

分级诊疗制度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并按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便捷的双向转诊,从而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确保病人得到适宜治疗。

在已出台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省份中,广东、福建、江西、湖北、山西、河南、甘肃、云南等省份提出2至5年内实现全省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65%的目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需要有序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此外,放宽社会办医准入门槛,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提高家庭医生签约率也是推进分级诊疗、守护居民健康的重要内容。

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确定分级转诊标准

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需要明确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明确分级转诊的标准程序问题。

山西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确立了分级诊疗的病种,规范分级诊疗程序。安徽将儿内科诊疗医院分为三级,有不同诊疗范围,各自“领取任务”。福建根据省情,明确了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分级转诊的标准指南及双向转诊制度。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双向转诊指南,去年实现大医院诊疗人次比重下降,分级诊疗制度初显成效。湖南严格区别不同级别医院的职能,以单病种为主要标志,确定不同级别医院的收治病种、费用水平、报销比例、监控方式和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分级诊疗新秩序。

提高基层诊疗报销比例 发挥价格引导作用

改变人们的就医习惯,避免一头疼发热就往大医院跑,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比例的经济杠杆作用,通过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差异化的收费和医保报销标准,对患者就医行为进行引导。

江苏确立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救治模式,同时明确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福建出台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明确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同时提高医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基层与不同等级医院或县域内外医院的报销差距。湖北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促进患者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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