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崔某谎称自己在中央电视台工作,以帮助办理央视工作、北京户口、参与投资等为幌子,多次诈骗他人钱财共89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崔某因犯诈骗罪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9岁的崔某是吉林人,高中文化。公诉机关指控,在2015年6月至12月半年内,崔某谎称其在中央电视台工作,先后4次诈骗:以可帮助季女士的儿子及28岁的刘先生办理中央电视台工作为由,分别骗取两人共13万余元;以可帮忙办理北京市户口为由,骗取39岁的张先生11.5万元;以帮忙办理央视工作及参与投资为由,骗取29岁的庚先64.9万元。2015年12月24日,崔某被抓获。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崔某当庭认罪,在案冻结了部分资金,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以犯诈骗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罚款2.2万元。同时,法院责令其退赔季女士10.76万元、张先生11.5万元、刘先生2.45万元、庚先生64.9万元。(记者张淑玲 通讯员秦文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