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部门:让贫困人口“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新华网| 2016-06-22 11:00:28

6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5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炉。《意见》提出,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百姓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

“看得上病”——坚持输血、造血并重

截至2015年,我国832个贫困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仅3.6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仅1.28人,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已经成为“健康中国”建设中最突出的“短板”。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就要坚持输血、造血并重。一是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拟在贫困地区加强近1000所县级医院、2000多所乡镇卫生院建设,配套建设一批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为乡镇卫生院配备急救转运车;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到2020年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二是实施全国三级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向被帮扶医院派驻1名院长或副院长及医务人员进行蹲点帮扶,重点加强近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建设,使被帮扶医院2020年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人才综合培养。采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县乡人才一体化管理等模式。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也提出,将采取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被帮扶医院的服务能力,使其到2020年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30万人口以上县的被帮扶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看得起病——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完善兜底保障机制

王培安表示,要让贫困地区居民看得起病,主要是要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的比例,降低治病经济负担,让居民能够得到有效的医治。比如通过新农合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的标准逐年升高,目前已达到了420元,而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可以达到50%和75%。根据医保制度,2016年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中央财政新增40元中,有10元钱专门用于贫困人口,通过这种倾斜性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收益水平。同时,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介绍,《意见》明确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加大医保控费力度,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有效控制费用。

“看得好病”——贫困大病实行分类救治重点大病集中救治

如何做到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进行分类救治?《指导意见》提出,优先为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依靠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指导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诊疗路径清晰、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减轻贫困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从2016年起,对农村贫困家庭中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王培安说。

“少生病”——防治结合提高健康水平

“少生病”是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的治本之策。王培安表示,将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加大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对贫困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二是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同时加强贫困地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保障母婴安全。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责任,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健康扶贫形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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