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落实脱贫政策 支持“两后生”参加职业培训
中国贸易经济网| 2016-07-13 13:16:34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就业解决一批”行动方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年龄在15-22周岁之间的未婚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提升就业技能,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人社厅出台专项支持政策,要求全区各级财政精准发力,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等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职业培训,促进其实现就业脱贫。

根据政策精神,贫困家庭“两后生”可根据培训意愿、就业需求和劳动能力,选择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或中等职业教育,其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中等职业教育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学费、住宿费和实习材料费等全额由各级财政负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补贴,其中培训费补贴每人每年6500元、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5500元。培训结束后,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100%给予补贴;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没有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60%给予补贴;学员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不给予补贴。培训费补贴直接拨付至具体承担贫困家庭“两后生”就业培训的技工院校,生活费补贴由技工院校代为申请,学员户籍所在县财政部门按学期分两次拨付到学员家长农户一折(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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