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咬人 物管赔了14万元
重庆晚报| 2015-09-27 01:00:22

 重庆晚报讯  都市宠物无奇不有——养狗养猫养蛇养蜥蜴已不稀奇,听说过养天鹅吗?天鹅看似漂亮温顺,但发起怒来照样伤人。去年5月,巴南区李家沱一高档小区,一只宠物天鹅就将一名老人咬伤。昨日市五中院披露,因天鹅是小区物管养的,结果赔了14万多元。 

 该小区物管公司在2008年买了两只天鹅放入B区人工湖里,旨在美化小区环境。2014年5月17日晚10点,64岁业主汤婆婆与女儿周女士在小区散步,湖边一只天鹅张着翅膀迎面扑咬过来。两人转头跑开,汤婆婆摔倒在地,被天鹅追逐、拍打、啄伤。周女士大声驱赶天鹅,天鹅离开。当周女士扶母亲时,天鹅又掉头扑来,致使汤婆婆又一次倒地受伤。周女士拿了一把木椅子朝天鹅砸去,才将其赶跑。

经诊断,汤婆婆左股骨颈骨折,右大腿多处皮肤被啄伤,住院治疗29天。因多次索赔未果,汤婆婆将物管公司告到巴南区法院。

物管公司称,天鹅并非攻击性动物,不排除天鹅伤人系汤婆婆挑逗、挑衅天鹅引发的可能,同时周女士临时处置也存在问题。

法院审理认为,物管公司作为天鹅的饲养人和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职责,致使天鹅将汤婆婆啄伤,侵犯了身体健康权,应承担完全民事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赔偿汤婆婆14万余元。物管公司提起上诉。

市五中院认为,物管公司上诉称“天鹅伤人系汤婆婆挑逗、挑衅天鹅所致”,仅是其分析推测,未提供任何证据。周女士突遇惊吓转头跑开,属普通人正常的应急反应,不存在过错。于是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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