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将排污费正式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中国贸易经济网| 2016-06-08 14:22:40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规范排污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2015年末,财政局要求排污费从2016年1月1日起纳入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这项收费此前一直是由市财政局国库处直接征缴,今年起正式纳入我局管理。

2016年排污费的预算是9000万元,共有八家单位负责征缴,其中市本级有四家,分别为市环保监察局、市环保高薪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市环保千山风景名胜区分局和市环保经济开发区分局。这四家单位按照要求办理了非税收入委托书,并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联网。截止2月末已实现收入119万元。

另外四家为四城区环保局,分别为铁东区环境保护局、铁西区环境保护局、立山区环境保护局和千山区环境保护局。如何将四城区排污费纳入市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有待商榷。非税局一直在积极协调此事,希望尽早促成四城区排污费纳入我局管理,以确保征收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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