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抓重点 突出抓好“增收、节支和监督”
中国贸易经济网| 2016-06-15 10:46:19

2012年至2015年,在鲁山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年度培育亮点工程、争创乡镇“五优”、县直“五佳”工作目标考核活动中,鲁山县财政局连续四年荣获“最佳”县直单位。

一是讲政治,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抓落实。

以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引领,占位全局,发挥财政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不折不扣地完成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财政任务。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民生政策落实,确保县域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2年的5.7亿元,提高到2015年7.1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2年的22.3亿元,提高到2015年27.9亿元。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由2012年83%,提高到2015年85%。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设筹措资金。结合县域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为企业发展解难排忧,状大财源。确保全县尽早脱贫。鲁山县是全国贫困县,要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全力实施扶贫攻坚工作,全方位落实扶贫开发保障资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2018年脱贫摘帽。

二是抓重点,突出抓好“增收、节支和监督”。

财政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增收、节支和监督”,在工作中,明确职责和任务,抓关键、抓难点、抓落实。增收上,综合治税,依法组织收入。协调相关部门澄清税源,分行业、分税种,建立综合治税联动机制,做到不收过头税、不漏税,应收尽收,使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中有升。支出上,量入为出,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降低三公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杜绝违规发生新的政府性债务,确保“工资、运转、民生”三项支出,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好钢用在刀刃上。监督上,加强监管,使资金安全高效。按照纪挺法前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政策,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资金监管问效,使财政资金做到支出规范,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民服务,领导重视,严格要求。鲁山县财政局局长王献春多次强调,财政部门的根本职能是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社会提供更优质服务是我们追求的永恒目标。实践中推动亲情化服务,服务质量一条龙监控,服务标准化、要求提前服务、主动服务,注重工作态度、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明确,抓财政亮点,树服务标杆。鲁山县财政局2012年制订“136工程”服务目标,以此为引领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每年打造服务重点,不断推进服务水平上台阶。“1”是以培植财源为中心,建立多元立体财源体系;“3”是重点做好安全、增收节支、监督管理三项工作,全面完成财政各项收支任务;“6”是倾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高效型、法制型、尽责型”六型财政系统,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先后推出阳光采购、阳光评审等阳光财政亮点工程,通过个性化服务目标打造,内聚合力、外树财政形象。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员素质建设。班子建设方面,认真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在活动中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以增收节支、为民服务为中心,要求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做到了财政工作与教育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实施中层干部竞争和股室人员优化组合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群众公认和群众参与原则,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程序化操作、竞争择优,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组织了一个服务的队伍,激发了干部活力。素质建设方面,以开展“法治建设年”、“优质服务年”活动为载体,结合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营改增”、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等工作,进一步抓学习、抓会计培训。开展道德讲堂、文化讲堂、财政大讲堂、送财政知识下乡等活动,不断探索业务培训新形式,使整个财政系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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