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多举措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中国贸易经济网| 2016-06-17 17:30:35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切实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的关键环节。新一轮全面深化医改以来,省财政厅按照“以投入促改革、以投入换机制”的思路,通过建立完善财政补偿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卫生人才培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等“补短板”建设,在保障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协同构建多元化医疗服务体系,不断规范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监督管理,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发展。2016年6月3日,根据中央改革办有关要求,省委全面深化领导小组对财政厅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在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座谈交流后,省委督查组对云南省财政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贯彻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

一、建机制、完善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补偿政策

2015年,初省财政厅牵头研究拟定了《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一是强化县级政府的办医职责。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医院强化内部管理自行消化10%,剩余的10%按照统筹算账、综合核补的原则,在中央、省级和州(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负责补齐,构建了分级保障机制。二是鼓励地方创新补助方式。政府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按照经常性补助,政策性补助、专项性补助三类保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运行保障、能力提升和改革发展予以全方位保障,从制度上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

二、增投入、不断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助力度

从2012年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到2015年全面推开,省财政厅共筹措下达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1.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25亿元,按照每个县30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99亿元,主要按照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诊疗任务量等因素测算安排,全力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时,省财政厅积极调整支出结构,2012年以来,安排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28693.5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包括中医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相关项目,切实落实了省级财政补助责任。2016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和部署,省财政厅牵头改革省对下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补助方式,共下达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9553万元,补助资金不再安排到具体项目,由各地根据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实际,统筹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协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重点医疗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补短板,着力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一是加大县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2015-2016年,省财政厅筹措安排住院(全科)医师规划化培训项目补助资金15153.6万元,在中央培养计划和每人每年3万元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落实省级补助资金达到每年人均6000元-11000元。切实保障了2047名在培医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筹措下达卫生人才培养经费5238万元,共支持完成3693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对口县医院支援、对口乡镇卫生院支援等卫生人才培训培养任务。

二是鼓励和引导省级医院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支持力度。从2014年开始,省级财政新增安排补助资金2030万元,对申报评审通过的13名医学领军人才、55名学科带头人分别给予每年20万元、5万元补助;对设在20所医院的23个内设研究所和102个内设研究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提升省级医院的示范辐射带动能力,并通过医联体、定点帮扶等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县级公立医院的扶持力度。

三是支持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2013-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达到1亿元(其中,西医7500万元,中医2500万元),通过医院申报、州市推荐、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对评审通过的80个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的项目按每个10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用于业务骨干培训培养、临床诊疗技术开发运用等。2013-2015年,全省共争取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1个(含中医),支持省、州(市)和县级350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四是支持加强薄弱科室能力建设。2012年以来,安排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5518.5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实施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相关项目,此外,2014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按照每所医院20万元的标准,支持全省50所县级公立医院加强重症监护病房、病理科和输血科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县级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危急重症抢救能力,切实落实了省级财政补助责任。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省财政厅积极推动实施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项目,并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研究出台《云南省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对乡镇卫生院的行政管理、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实行全方位管理。2013-2015年,省财政共计安排补助资金9900万元,支持144个县级医院与395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一体化管理机制。

六是支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2012-2015年,省级财政安排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7655万元,支持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中医师承教育和优秀中医人才研修工作,2015年省财政厅筹措下达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支持8名老中医主培养继承人、开展巡诊带教活动、带教经费等。继续支持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2015年省级财政筹措下达补助资金1111.3万元,支持基层培养中医药人才。

四、促多元,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医

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2010年云南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民营医院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012-2015年,省级财政安排扶持资金总量达1亿元,主要采取贷款贴息、适当资助、以奖代补三种方式给予扶持,共对135家民营医院给予扶持和奖励。2014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级层面的民营医院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扶持方向和重点,对骗取和套取过医保基金的实行一票否决制。2016年,根据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改革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相关要求,将财政无偿补助逐步转向智力支持和强化监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划片区、分专业对民营医院投资及管理人员、职业操守、经营管理和专业技能等进行培训。同时,支持卫生监督局等部门不断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力度。2015年,民营医院床位数占全省医院床位总数比例由2011年的14.47%增加到27.49%,卫技人员占全省的比例由12.2%提高到23.56%,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民营医院的发展,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五、强监管,加强对医院预算和财务管理

一是健全完善医院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在贯彻落实财政部卫生部出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2015年,省财政厅牵头制定了《云南省医院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和《云南省卫生计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全面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成本管理和债务管理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切实加强对医院预算和财务管理,促进了县级公立医院规范有序发展。二是探索开展公立医院财务核查与审计。从2015年起,每年由省财政安排经费120万元,采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已纳入政府采购名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省级医院预算管理、年度财务报告和预算执行进行专项核查和审计,深入分析省级医院预算、财务管理水平和预算执行面临的问题及成因。同时,将审计报告与安排医院运行补助资金挂钩,促进医院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

上述做法成熟后将在全省公立医院中推广,指导各地加强对公立医院的预算和财务管理,为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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