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境保护部最新通报,截至4月20日各督查组已完成对28个城市的第一轮督查工作。据统计,28个督查组共检查了4077家企业(单位),发现2808家企业(单位)存在环境问题,占被检查企业(单位)的68.87%。
日前,28个督查组已完成第一轮人员和第二轮人员交接,第二轮督查已正式展开。按照《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为期一年的强化督查将组织开展25轮次。
另外,环保部4月21日已派出7个巡查组对除山西省外的24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巡查。主要检查被督查城市督查工作保障情况,了解第一轮督查情况和第二轮工作交接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