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近日印发的一份关于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不仅让房地产行业为之侧目,而且让教育界为之咋舌。重点在一句话: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这事情被许多媒体灌以“重磅”、“突发”、“炸裂”等醒眼的标题在网上流传。一些文章直接把相关政策解读为:只要你在广州,不管是承租人子女,还是学区房子女,统统就近入学,享受同等权利。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角度,这份文件确实让人眼前一亮。其中的重大利好还不仅是租购同权,还在于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这等于给前期购买了商住房的投资者一个解套机会。而扩大租赁市场,也可缓解大城市住房紧张格局,有利于稳定房价。相比于有的大城市打压商住两用房,广州的做法颇具前瞻性,是吸引人才流入、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更好抉择。
不过从教育资源的配置讲,所谓租购同权,保障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未免过于理想化,短期内恐怕难以实现。
文件的相关政策与外界解读就存在很大差异。文件上说的是“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而不是所有承租人子女都能够“享受”租购同权。哪些人符合条件呢?文件里包括了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如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以及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上述门槛的承租人子女,才够条件被安排到就近的公办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就读。光是看这些条件,也知道并不是所有承租人子女都能够享有租购同权,就近入学的。
何况,这和许多城市的做法并无不同。比如杭州,10年前就规定了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等原则,其中,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问题是,如果附近的小学只能容纳500名学生,而辖区内适龄学生却高达1000人,该怎么排序?按理,承租人子女应就近安排入学,可如果学校实在容纳不下那么多学生,难道把本地户籍的适龄学生调剂他处?
僧多粥少,要想一碗水端平,何其难也。说白了,租购同权本身就是城市教育资源紧张背景下的衍生产物,而不是教育平权化结出的美丽果实。难怪杭州教育主管部门面对广州的相关政策,只能回复两字:静观。他们大概想说的是:臣妾做不到啊。
能否实现租购同权,不是看纸面,而是要看具体行动。对于教育资源高度紧张的城市,无论租购同权喊得多么响亮,到头来也只能在骨感的现实面前默默无语。所以,要想加快推动租购同权,让每一个适龄学生都能就近入学,首先是要加快发展义务教育,提高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水平,缓解当前义务教育的供求矛盾。
假以时日,当义务教育资源不再稀缺,即便不唱高调,租购同权的问题也自可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