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通过微信结交“女友”,老婆非但不阻止,还客串起“老妈”,原来,是夫妻俩合伙下套,用堪称言情剧的剧本借口向“女友”们要钱!昨日,黄某超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刘某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又14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黄某超今年42岁,与妻子刘某美均是南安市人,今年1月,黄某超通过微信添加在泉州市区上班的傅某为好友,并谎称自己是南安市洪濑镇某家私城的老板,家境殷实,手机上交往没多久就表示想与对方交往并结婚。
在两人交往期间,黄某超指使老婆刘某美充当其母亲通过电话、微信与傅某联系,“黄母”告诉对方,自己的孩子离婚半年了,如今终于找到真爱,由于自己远居深圳,希望傅某代其照顾儿子。随后,黄某超以各种理由多次向傅某骗取共计8000元,得手后便将对方拉黑。
同月,两人又分别骗得被害人郑某8750元,骗得黄某2000元,几名被骗女孩先后报警。公安人员于今年3月16日在南安市柳城街某村一租房内将被告人黄某超、刘某美抓获归案。
丰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代其退出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做出如上判决。(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周明芳 陈子凡 王东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