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挥重拳!严查房企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中国新闻网| 2016-10-17 16:37:08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4日公布的消息称,将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等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当日公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指出,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包括:

一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二是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三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四是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五是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六是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七是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八是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九是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住建部通知指出,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以下措施: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

在此之前,住建部公布了45家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随后要求各地借鉴杭州、深圳市的做法,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力度,依法查处散布谣言、恶意宣传炒作,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记者 庞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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