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其中包括郑州市。
方案提到,全国有邯郸市、晋中市、沈阳市、泰州市、合肥市、威海市、郑州市、岳阳市、珠海市、重庆市、内江市、昆明市等12个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根据方案,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2017年6月底前各试点城市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据介绍,两险合并实施后,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试点城市要周密设计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
郑州市纳入12个试点城市,将会有啥影响?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方案是为了合并经办管理,而郑州市的两个险种的经办机构一直都在一起,所以合并之后对于办理保险不会有影响。方案出台后,待遇不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