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记录是按家庭算 假离婚规避不了新政
北京青年报| 2017-03-21 13:24:58

北京“317楼市调控新政”发布后,网上流传一些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办法。对此,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贷款记录是按家庭算的,不管本人还是配偶,只要贷过款的,就算有贷款记录了。因此,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办法并不可行。

比如下面这两种情况都算有贷款记录。一种情况是:离婚前夫妇双方购买住房时申请过贷款,不管你是借款申请人还是共同申请人,也不管贷款是否已还清,夫妇双方都将有贷款记录了,即使离婚了,也不管离婚后双方是否分别组建了新家庭,还是仍然单身,那么本人(或新组建家庭)名下都算有贷款记录。第二种情况:夫妇一方曾在结婚前贷过款的,不管是否房子已卖或贷款已还清,那么家庭名下都算有住房贷款记录了,再购房申请贷款时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一名专注房地产领域的法律人士称,不要轻易相信“假离婚”购房。一旦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变心,极易弄假成真,之前不乏“假离婚”而一方假戏真做的真实案例,大家应引以为戒,小心弄假成真、人房两空。

在北京317楼市调控新政发布之后,“认房又认贷”的具体实施问题也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比如,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但房贷已经还完,而在北京没有房算不算二套?据相关人士介绍,只要在外地有过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北京再买房都算二套。即使还清了,也将按非首套房贷政策执行。并且,本次新政的执行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本人或者配偶在外地有过贷款记录,北京再买都算二套。

另外一个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是税收和买房资格认定方面。据了解,新政之后,购房资格、税收政策按照原口径执行。房屋交易纳税时,税务部门根据家庭住房登记的数据来计税,与银行贷款记录或是银行的二套房认定无关。

对于外地有过贷款记录在北京是否还能买自住房的问题。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自住房申购资格不受本次新政的影响。只要符合现行政策要求的自住型商品房购买资格,依然可以申购。但如果在外地有贷款记录,那么,就可能出现以无房家庭成功申购自住房、按照首套缴税,但是要按照二套房贷款的情况。除了自住房,在公租房的申请资格方面也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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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批自住商品房用地上市

市规划国土委昨天发布了石景山、平谷2宗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公告,涉及土地面积约13公顷,建筑规模约17万平方米。这是我市今年第二批推向市场的自住型商品房用地。

其中,石景山区玉泉西一路x-18160地块位于西四环与五环间,临近地铁1号线八宝山站,土地面积约3公顷,建筑规模约4万平方米,宗地内除约4800平方米回迁安置房外,剩余居住用途建筑规模将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限价为35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成本)。

平谷区山东庄镇西沥津村PG08-0401-0004等地块紧邻平谷新城,土地面积约10公顷,建筑规模约13万平方米,宗地内居住用途建筑规模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限价为145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成本)。

上述2宗项目建成后将为北京市提供约17万平方米自住型商品住房。

为进一步满足本市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居住条件,今年以来市规划国土委加大了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截至目前,已推出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约19公顷,建筑规模约31万平方米。据了解,后续还将推出约31公顷、建筑规模约48万平方米的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一季度可推出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共计约50公顷,可完成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60%,是2016年全年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的2.8倍。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加快土地供应节奏和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记者 朱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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